党建规章

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

      组织生活会是党支部组织生活的重要形式之一,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也可根据实际需要随时组织召开。民主评议党员是加强党建设的一项重要制度,一般每年进行一次。

     (1)组织学习。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基础上,深刻理解每名党员必须在党的组织中参加党的组织生活这一基本义务,增强开好组织生活会、搞好民主评议党员的主动性、自觉性。

     (2)谈心谈话。党支部书记要带头谈心谈话、带头听取意见。既要交流思想、沟通工作生活情况,又要相互听取意见、指出对方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谈心谈话制度是党的重要组织生活制度之一。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之间、班子成员和党员之间、党员和党员之间要开展经常性的谈心谈话,坦诚相见, 交换意见。领导干部要带头谈,也要接受党员、干部约谈

     (3)查摆问题。每名党员要查找自身在政治合格、执行纪律合格、品德合格、发挥作用合格方面的差距和不足。党支部班子要查找在执行党组织决定、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制度、加强党员教育管理、教育引导和联系服务群众,以及加强自身建设等方面存在的问题。

     (4)召开支委会。党支部书记或副书主持。党支部班子成员要联系班子存在的问题,把自己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把思想和工作摆进去查找不足,进行党性分析,明确整改方向。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既要直面问题、坦诚相见,又要实事求是、出于公心,达到解决问题、触动思想,增进团结、促进工作的效果。

     (5)召开党员大会。由党支部书记支持,全体党员参加。按照个人自评、党员互评、民主测评的程序,对党员进行评议。党员应当把群众反映、组织约谈函询的问题说清楚、谈透彻,主动接收监督。党员人数较多的党支部,自评互评可分党小组进行。

     (6)党员领导干部要参加所在党支部的组织生活会。

    组织生活会是党内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的重要制度之一。批评和自我批评是我们党强身治病、保持肌体健康的锐利武器,也是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的重要手段。必须坚持不懈把批评和自我批评这个武器用好。批评和自我批评必须坚持实事求是,讲党性不讲私情、讲真理不讲面子,坚持“团结-批评-团结”,按照“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的要求,严肃认真提意见,满腔热情帮同志,决不能把自我批评变成自我表扬、把相互批评变成为相互吹捧。党员、干部必须严于自我解剖,对发现的问题要深入剖析原因,认真整改。对待批评要有则改之、无则加勉,不能搞无原则的纷争。

     (7)本支部有党员被问责或收到党政纪处分时,支部应当及时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受到处分的党员,应当作出深刻检查,其他党员应当对其进行批评教育,并汲取教训,开展对照检查,主动查找自身存在的问题,结合实际认真整改。上级党组织和纪检组织应派人到会指导。